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近日,芝罘公安在消防安全检查中,发现3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,3名违规人员被依法查处。
3月29日,凤凰台派出所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法人员王某。
经查,当日,王某在没有取得焊工证、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,在芝罘区珠玑中路使用电焊机对金属板进行焊接作业,被民警当场查获。目前,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3月31日,黄务派出所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法人员李某。
经查,当日14时许,李某在没有取得焊工证、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,在芝罘区某村一门头房内违规使用电焊进行焊接作业,被民警当场查获。目前,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4月1日,只楚派出所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明火作业违法人员段某。
经查,当日,段某在没有取得焊工证、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,在芝罘区德润路使用电焊机对金属板进行焊接作业,被民警当场查获。目前,段某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。
责任编辑 李蕾
审校:赵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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